31歲男子虛報強制檢疫地點違檢疫令離境 被判監禁2星期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9/04 19:40

最後更新: 2020/09/04 19: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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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一名31歲男子早前被揭虛報檢疫地點,並於強制檢疫令未屆滿前自行脫下手環離境,7月11日於深圳灣出入境管制站被截獲,今日(4日)於屯門裁判法院,被判違反《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》,即時監禁2星期。

案情指,涉事31歲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,訂明須於檢疫令上自行申報的住址,接受強制檢疫14日;惟被揭發7月10日於香港國際機場,向一名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住址作檢疫地點;更於檢疫令尚未屆滿前,在無合理辯解及未獲許可下脫下手環,翌日於深圳灣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處職員截獲。

該男子被控2項違反《規例》第8(4)、 8(5)條及第9條,今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各被判處即時監禁2星期,同期執行。

署方稱,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,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,政府對違反《規例》的人絕不容忍,並嚴正提醒公眾應遵守《規例》。截至今日共有41人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,判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15,000元不等,署方重申必定會嚴肅跟進任何違反相關規例人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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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陳正怡